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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积极落实中央要求出台安置帮教综合性经费保障制度

2016年3月23日  上海专业企业融资并购重组律师   http://www.shgsjg.cn/
为贯彻落实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和中办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保障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效推进,市财政局与市安帮办经过近一年认真细致的调研筹划,于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县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这是全国首个关于安置帮教的综合性经费保障制度,对本市安置帮教工作的经费保障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一、全面保障办公经费《意见》对本市各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机构的办公经费进行全面保障,其中既包括区县安帮办,也将本市正在建设之中的街镇安置帮教工作站预先纳入保障范围。保障内容包括办公用房租赁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费等共计18项,基本涵盖了全部办公需求,将有效保障区县、街镇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机构正常有序运转。二、全面保障业务经费《意见》对安置帮教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做出规定,明确对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经费,刑释解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经费和职业技能鉴定经费,安置帮教工作专项宣传经费,刑释解教人员思想政治、心理辅导、法制道德等教育经费,重点帮教对象管控工作经费,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项目经费,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专项经费,安置帮教志愿者工作经费等给予保障。该保障范围基本实现了本市安置帮教工作主要任务全覆盖,对进一步落实中办文件要求,加强和创新本市特殊人群社会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保障。三、全面保障制度落实《意见》对本市安置帮教经费保障制度的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求各区县财政部门会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机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区县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保障具体办法和相关标准;二是要求各区县财政部门会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机构及时了解、研究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保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三是将各区县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的保障情况和使用情况纳入对各区县安置帮教工作的年度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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