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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与可撤销的情形
2018年2月16日
上海专业企业融资并购重组律师
http://www.shgsjg.cn/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与可撤销的情形
1、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的原因只有一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2、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可撤销的原因有三: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与公司章程的;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
3、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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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专业企业融资并购重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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