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冯弋珩

18105531139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企业兼并的五个程序

添加时间:2017年11月15日 来源: 上海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shgsjg.cn/
  企业兼并一般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或直接洽谈,初步确定兼并和被兼并方企业 (二)对被兼并方企业现有资产进行评估,清理债权、债务,确定资产或产权转让底价 (三)以底价为基础,通过招标、投标确定成交价,自找对象的可以协商议价。被兼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成交价,要经产权归属的所有者代表确认 (四)兼并双方的所有者签署协议。全民所有制企业所有者代表为负责审核批准兼并的机关。(五)办理产权转让的清算及法律手续。

联系电话:18105531139

全国服务热线

18105531139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6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