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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司法局举办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十周年专题理论研讨会

2016年5月23日  上海专业企业融资并购重组律师   http://www.shgsjg.cn/
2014年12月25日下午,奉贤区司法局在区图书馆东三楼报告厅举办“社会治理背景下的司法所建设暨奉贤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十周年专题理论研讨会”。市司法局副局长陈春兰、奉贤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顾耀明、市司法局基层处处长商忠强出席活动。活动邀请上海政法学院教授、上海法学会副秘书长汤啸天,上海政法学院教授、上海司法研究所所长杨寅,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所长助理、副研究员申海平等专家进行研讨。奉贤区政法系统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各镇(开发区、社区)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各镇(开发区、社区)社稳办主任、村(居)委和志愿者代表、律师和司法社工代表以及奉贤区司法局全体工作人员观摩了活动。 此次研讨紧紧围绕当前社会治理的背景,从司法所职能深化和工作机制创新两个方面进行探讨,两名司法所长分别就两个话题进行了主旨发言。庄行司法所所长黄徐华在阐述当前社会治理具体内容的基础上,提出了司法所在新形势下应当围绕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观点,认为司法所要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效能,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地发挥法律参谋作用;要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要进一步深化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法治引导作用。金汇司法所所长李翠华认为司法所要切实承担职能,就必须创新工作机制,彻底改变过去大包大揽的单一工作主体格局,实行司法所工作由单一工作主体向多元工作主体转变,即实行工作主体多元化,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司法所工作;同时,她也提出了在实行工作主体多元化的同时,要厘清工作任务的边际问题、社会主体的参与问题、政府如何购买服务的问题。 在两名主旨发言人发表观点之后,奉贤区司法局副局长陈桂龙、南桥镇党委副书记彭军、四名司法所长分别与汤啸天、杨寅、商忠强、申海平四位专家围绕“社会治理背景下的司法所职能深化”和“社会治理背景下的司法所工作机制的创新”进行了两轮研讨交流。交流过程中,既有司法所长对自身工作的思考,也有街镇党委政府领导对司法所工作的肯定,还有专家们站在理论高度上的专业点评;既有发自肺腑的赞同,又有观点的碰撞。在谈到司法所需要承担那么多职能时,申海平感同身受,认为我们基层司法所的同志非常辛苦,呼吁要增加编制;而商忠强则认为编制是有限的,民力是无限的。汤啸天教授提出司法所要发挥好现有力量,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就要建立科学的机制,内部做到“一岗双责”,外部要购买服务、整合力量、凝聚智慧。杨寅教授提出要结合四中全会和司法行政体制改革,认真梳理司法所工作权力,制作权力清单,分清法定的职权和自由裁量的职权,理清哪些必须由司法所自己履行,哪些可以与其他职能部门共同承担。 顾耀明副区长认为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社会治理提出一系列新要求的背景下,我们司法所需要静下心来认真研究自身的职能定位和履职问题,而司法局采取理论研讨的方式,用实践经验和理论思维来激发智慧的成果,为大家解开疑惑,指引工作,既有前瞻思维,又有现实意义。他强调:一是基层司法所的同志要认真聆听、仔细琢磨、好好消化研讨的内容,既要吸取交流研讨中的有益经验,又要将专家们的指点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切实担负起宣传法治、化解纠纷、维护稳定等重要使命。二是区司法局要立足十年发展的成果,把握当下时代的要求,继续研究和探索与司法所建设相关的课题,做好司法所建设这篇文章。三是希望各镇(开发区、社区)的同志们继续与司法所保持紧密的协作关系,为司法所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同时,也要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尽可能地提供保障和支撑。四是呼吁市司法局领导、专家和志愿者们继续关心我区司法行政工作,从智力上给予更多的支持。 市司法局副局长陈春兰既高度肯定了奉贤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成效,肯定了司法所长的专业化水平,也对整场研讨中专家们的观点表示赞同。对奉贤区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一是要全面地学习领会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社会治理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要注重实际,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公共服务作用。要转重点,把工作重点切实转向基础性、群众性工作,做到民有所需,我有所应;要转方式,从内部循环转向善用社会力量;要转机制,从单兵作战转向紧靠党委政府、善借各方力量。三是要健全保障体系,通过完善制度体系、完善经费保障来切实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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