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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3日  上海专业企业融资并购重组律师   http://www.shgsjg.cn/
近年来,一些服刑在教人员通过来信来访的形式,多次反映他们服刑在教期间,因原居住或合法所有的房屋被拆迁,其户籍被注销或被移出原居住地,未能依法享受到拆迁的补偿安置,在刑释解教后,往往面临无房居住或居住困难的困境。区司法局在认真处理好这些信访件和稳定刑释解教人员情绪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从制度保障上维护本区服刑在教人员的合法权益。首先,区司法局对涉及动拆迁地区的服刑在教和刑释解教人员家庭进行了情况排摸;对有可能产生矛盾和难以做通工作的对象进行调查、确认;对确有特殊矛盾、经济严重困难及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对象家庭,主动上门关心,做好政策宣传,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尽力给予帮助解决。其次,在各基层司法所的配合下,有的放矢地制定了工作预案,成立了有基层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动迁办、居委会、志愿者等参加的专门工作小组,明确责任,掌握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最后,从维护服刑在教、刑释解教人员的合法权益出发,积极与区房管局进行沟通协调,共同出台了《关于房屋拆迁中涉及服刑在教人员的操作规定》[闸房管(2009)23号]。该规定明确了区司法局和区房管局各自的工作职责,并针对各种类别的特殊群体一一作了工作上的规定,如对涉及拆迁范围内的服刑在教人员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拆迁时,凡涉及到他们自身利益的,要走访监狱和劳教场所征求他们的意见;对联系不上或无法联系到的对象,要留足他们应当补偿安置的份额,以免产生后遗症;对由亲属代理的拆迁安置协议的签订,要符合有关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等等,确保刑释解教和服刑在教人员的合法权益。这一政策性文件的制定出台,以制度形式明确规定了动迁部门必须依法动迁、维权前置,在本市区级层面尚属首家,充分体现出职责明晰、操作性强的特点。这一做法得到了市安帮办副主任、市矫正办主任朱久伟的肯定,他在阅看这一文件后作出批示:“闸北区用文件形式保护在刑在教人员的动迁合法权益,有利于预防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是有益的做法”。正值迎接世博之际,切实维护好刑释解教和服刑在教人员的合法权益,对维护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司法行政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尽管刑释解教和服刑在教人员曾经因为违法犯罪而受到了惩罚,但是他们仍然是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我们有义务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真正体现“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从根本上帮助他们开始新的生活,同时也为构建和谐社会、确保特殊群体稳定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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