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布置2008年度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编制和公告工作
近日,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及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有关规定,市司法局布置开展了2008年度《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上海市)》编制和公告工作,同时进行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专用章、司法鉴定人签名备案工作。工作将分成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10月底前,下发有关通知,正式启动名册编制和公告工作;第二阶段,11月21日前,各司法鉴定机构上报《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基本情况表》、《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专用章及司法鉴定人签名备案表》;第三阶段,12月底前,完成名册的编制工作,并在政府网站、有关报刊上予以公告,名册纸质版、电子版同时报司法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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