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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虹梅社区劳动争议与经济纠纷调解委员会成效显著

添加时间:2016年3月23日 来源: 上海数据合规律师   http://www.shgsjg.cn/
虹梅社区(漕河泾开发区)劳动争议与经济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漕开发调委会)自今年3月成立以来,联合社区总工会、企业服务中心和社区律师资源,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进园区,贴近企业服务,化解基层劳资纠纷。截至目前,共受理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3例,涉及职工13人,企业11家,调解成功7例,其中当场化解4例;同时,调委会主动介入园区内裁员纠纷,参与调解集体争议11例,提供咨询10余次,涉及职工人数近200人,调解终结2例。一、多方参与,联合调解平息纷争 为及时、科学、有效地开展调解工作,漕河泾开发区调委会从实际出发,积极借助社区资源,加强与劳动保障、司法和街道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起由工会、街道部门及专、兼职劳动仲裁员、律师组成的多层次的区域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形成了街道、司法、劳动行政和工会组织相互配合、合力调处的新型调处机制。如园区内某大型外资企业因并购产生集体裁员争议,调委会工作人员在得知该情况后,联合社区工会、司法所、社区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家共同到企业内部进行会诊咨询,解答员工和工会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参与疏导。同时,通过多方合力为矛盾的化解提供力量,社区工会为企业工会提供裁员方案建议,专业律师为企业员工提供“一对一”的解答咨询,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裁员方案进行论证。通过多层次的联合调解工作,从而使该企业的裁员方案得到大多数员工认可并积极实施,到目前为止,该企业的裁员工作均在积极进行之中,联合调解的工作模式也得到了企业和员工的普遍认可。二、平等协商,合理引导破解难题 在日常工作中,调委会注重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平等协商性,积极帮助职工方与企业方就相关事宜平等地交涉、对话和商讨,以实现双方的相互理解和合作,既帮助职工有效地维权,又能够高效化解疑难或影响较大的劳资纠纷,还维护了企业内部的和谐稳定。园区内,某服装厂与厂内员工因加班工资争议引发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在接受委托调解过程中,发现企业和员工均存在不同形式的认识错误:企业在制订规章制度时,错误地沿用了国内已经失效的劳动法规,核定的员工标准工作时间超过法定的44小时/周,因此员工索要加班费用,并且认为企业为违法用工,要求企业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在调解过程中,调委会成员依据现行法律告知企业其工作时间规定有误,应该尽快修改相关规章制度,并且支付员工加班费用;同时,引导员工放弃非理性的、无法律依据的诉求,告知其向企业索要双倍经济赔偿金没有事实依据。在调解过程中既遵守法律程序,又利用“柔性调解”的方式争取息诉止争、案结事了;既维护当事人的实际利益,又合理合法地做好了促进和解、服务企业的稳定工作。三、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巧化隐患 调委会在工作过程中,注重对于矛盾纠纷的分析排摸,初步建立起劳动争议预警机制,从源头上化解群体性突发事件。园区内大量用人单位均为外资企业,针对园区内企业改制重组、减员增效、破产关闭以及推进《劳动合同法》实施等影响劳动关系重大变化的问题作为预警的重点,从源头上维护大多数职工的切身利益,有效排查劳动争议隐患,及时化解纠纷苗头。例如:园区内某民营企业,其对销售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销售人员经常在外工作,在日常工作过程中无法对该部分销售人员进行考勤,导致员工在外工作天数无法准确核算,造成加班补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双方产生争议。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与企业沟通联系,针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内部规章制度不完善的实际情况,依法帮助其梳理内部制度,合理计算员工补助费用;同时,在企业内部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告知员工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操作方法,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依法可以不支付加班费用,从而引导员工放弃无理诉求。经过两个多月的不懈努力,多方协调,最终在员工与企业之间形成人民调解协议书,通过发放一次性补助的形式合理解决此劳动争议,既保护了员工的合理诉求,又规范了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合理有序地化解了可能引起的一起集体劳动争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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